学生人事档案调档事项
本人办理:
1、 调档函的要求如下:
① 是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无人事权单位的,如私企等,可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相关的调档信函。
② 写明个人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学院、专业、学号(或入学年份),手机号等等。
③ 要写清楚单位收档名称、单位收档地址、单位收档人姓名和
单位收档人联系方式。
2、 填写寄发申请表(在档案馆领取表格)。
3、 属于退学的,需要提供退学证明的复印件 4、 缴费(毕业两年后开始收取保管费,10元/月)。
5、 博士和硕士的定向委培须在研究生培养办开具证明。
6、 外招生需由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在调档信函上签署同意调档的意见或
开具同意调档的信函,并加盖公章,一同送往档案馆。
7、 收取调档函的五个工作日后通过EMS寄发档案。
本人不能亲自过来办理的,受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需亲笔签名)
2、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调档材料(同“本人办理”)
备注:按照有关规定人事档案一般以学生人事档案EMS通道转递到接收单位;少数民族骨干和部队则用机要通信方式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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