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住房公积金声明
声明人:
身份证号:
就委托 有限公司 (下称 单位)为本人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特声明如下:
一、拟代缴期间:
年 月(含该月)至 年 月(含该月)。
二、代缴基数:
根据声明人的意愿以及声明人缴纳的费用金额确定。
三、声明:
1、代缴期间公积金的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均由本人承担,由本人预先交到单位。
2、本人确认代缴时间段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3、本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已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双方对劳动
关系的履行与解除/终止无争议,劳动报酬、费用/补偿(如有)均已经结清。
特此声明。
签署时间:
声明人(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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