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评价报告
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2012年11月26日
乌市会展北路新建道路照明安装工程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评价报告
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评价报告:
一、投标的承诺人员情况及人员素质、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均能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齐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和业务素质、责任心较强。符合投标承诺。 二、合同的履约
1.工程质量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工程
中针对填土超厚碾压密实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口头、书面的质量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能够严格按照施工工序,依据设计图及施工规范控制施工工艺,进行复测、抽检,对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对工程质量控制较好。工程质量均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合格要求。
2.工程进度的控制:能够按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控制。
3.工程投资的控制:能严格按合同、工程量清单审核支付进度款,并较好的完成合同投资控制。
4.合同及信息的管理:报送信息、材料等及时、准确,合同管理较好。
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落实到位。 三、对业主指令执行情况及执行效率:能够较好的执行业主的要求。
四、与各方的配合、协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监理组与沿线及相
关单位相互配合协调、解决问题能力较好。
五、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竞赛活动评比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奖罚。
总体评价:能够较好的履行监理的投标承诺,人员素质和到位情况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及信息五方面能够有效控制,能够有效的执行业主指令。
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核查
一、投标的承诺
1.人员、机械、材料进场情况:人员、机械、材料基本能够按时进场,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2011年7月20日开工,人员、机械设备基本能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场。
2.施工工艺方法及技术力量:施工工艺方法满足规范要求。技术力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3.费用交纳情况: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监管资金。 二、合同的履约
项目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均满足合同约定,人员、机械、材料到位情况较好:工程质量经施工过程监督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需要。
三、对业主监理指令执行情况及执行效率:基本能够按要求执行,执行效率一般。
四、支付民工工资、材料货款情况:不拖欠民工工资、存在拖欠材料、
货款情况。
五、与相关单位、沿线单位相互配合协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 六、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竞赛活动评比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奖罚。
总体评价:人员、材料、机械情况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尚可,协调能力较好,对业主、监理的指令一般。望该公司能够加大技术人员的投入,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能够承担中、小型道路工程建设任务。
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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