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服装号型/规格标注方法
依据GB/T11-2008《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表中的数值选用,简称针织号型。
举例: 成人上衣(裤子):170/95,170指适穿的人体身高,95指适穿人体胸围(臀围),衣服胸围尺寸随着放宽量而变化。其它号型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如165/90、175/100等。
注:儿童及婴幼儿的号型设置与成人的相同。
特例:
1.执行FZ/T 73018-2012、FZ/T 73005-2012,标注“规格:95cm”,即“上衣标注衣服的胸围厘米数”,或者按GB/T 1335系列标注号型,如175/92A ;紧身毛衣类标
注适穿的范围(衣服),如95-105cm,或者按GB/T 1335系列标注号型。FZ/T 73009-2009 羊绒针织品标注规格(同毛针织品的标注方式)。
2. GB/T 26384-2011《针织棉服装》FZ/T 73028-2009 《针织人造革服 装》只能使用GB/T 1335系列,如175/92A;
3. FZ/T 73029-2009 165-175/90-100.
《针织裤》标注适穿的身高和臀围范围,如: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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