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每题2分)
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 2、在靠近外窗附近操作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3、施工升降机操作按钮中,急停按钮必须采用非自动复位型。
4、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大于15cm就必须进行有效防护。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 7、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码放。
8、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交接底双方应当签字确认、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9、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11、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12、严禁攀附脚手架、井架和乘做吊笼或吊斗上下。 13、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的依据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5、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
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17、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18、电气设备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设置的系统即称为TN—S 系统。
19、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季节性、不定期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20、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纠正和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 21、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2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佩带防护用品、禁止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
23、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24、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5、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少于2个吊点。
26、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7、查出安全隐患后,应采取“三定”措施去消除,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28、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0、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31、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2、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3、施工电梯防坠落检测时间不应超过1年。
34、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5、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6、基坑边缘堆置建筑材料等,距槽边最小距离必须满足设计规定,禁止基坑边堆置弃土,施工机械施工行走路线必须按方案执行。
37、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8、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9、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0、安全教育培训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等。
4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4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43、首层安全平网的安装高度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4米
44、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5、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制度。 46、混凝土搅拌工接触到的主要职业危害为水泥尘。 47、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下方。
48、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49、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0、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51、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52、送电操作顺序为合上电源侧隔离开关、合上负荷侧隔离开关、合上断路器。 53、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5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设置。
55、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是指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班组)教育。
56、人行斜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m。
57、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8、开关箱与所控制的设备距离不应大于3m。
59、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60、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61、施工升降机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 6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63、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侧防护。 64、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有人工、机械、爆破。 65、焊机二次侧电源线长度最大不得超过30m。
66、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相对高度应为1.5m。 67、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坚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宜超高1.5m,大模板存放应放在经专门设计的存架上。
68、高度超过30m的塔吊、井字架等,必须在最高点设置红色信号灯。
69、搭设高度超过50m的架体,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70、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72、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设施和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73、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2.5m的现场围挡。 7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75、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76、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环境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77、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及漏电火灾事故。 78、脚手架的剪刀撑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m。
79、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80、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技术交底。
81、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82、用灭火器灭火时,灭火器的喷射口应该对准火焰的根部。 83、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84、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85、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 86、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应少于3处。 87、高处吊篮施工时,吊篮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88、吊运散装模板时,应码放整齐,带捆绑固定后方可起吊。
89、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使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90、电缆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墙、电杆等敷设。
91、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92、在开挖沟槽内作业时严禁在沟槽内休息。
93、在潮湿场所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94、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锯片必须设置防护罩。
95、满堂式脚手架架体高宽比大于2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刚性连结或扩大架体底脚。
96、脚手架搭设方案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写。 97、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离设施。
98、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99、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0、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101、在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紧,且严禁拆除。 102、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网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103、项目要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检、旬检、月检。
104、立杆基础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105、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距地高度应小于350mm。
106、架体应设置距地高度不大于200mm的纵、横向扫地杆,并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107、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08、对夜间施工或人员经常通行的危险区域、设施,应安装灯光示警标志。
109、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110、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11、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112、振动器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13、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2.5m的现场围挡。 114、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PE线的绝缘色应是绿/黄双色。
115、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1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17、建筑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工作。
118、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119、不准在钢管脚手架上缠绕施工电线。
120、安全教育要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并应分层次逐级进行。
121、作业层外侧应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12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123、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12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上每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2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126、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必须设置排水沟。
127、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的必须有符合防护要求的临边防护措施。
128、基坑开挖超过5m或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29、搭设高度超过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3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并各持有一套书面资料。
131、在手持工件进行磨削,或对砂轮进行手工修整时,为防止砂轮意外破裂碎块飞出伤人,人员应站立在砂轮的侧面方向进行操作。
13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133、施工现场应设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13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3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每2年一次。 136、国家标准(GB2893-82)中规定的四种安全色是红、蓝、黄、绿。
137、工程施工项目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38、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39、搭设悬挑脚手架时,立杆的接长部位必须采用螺栓固定立杆连接件。 14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41、中国建筑安全环境管理的理念是绿色建造 环境和谐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运营第一。
14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
143、悬挑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144、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145、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46、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47、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8、力矩限制器能够防止塔机超载、避免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或折臂等恶性事故。
149、架体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150、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的长度不得超过5m,电焊机二次侧电源线的长度不得超过30m。
151、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152、为保证在脚手架上运送材料的安全,跳板铺装要严密牢固,无探头板。 153、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瓷砖的高度不宜小于1.5m。
154、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55、井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不得和脚手架连接。 156、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157、架体搭设完毕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量化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58、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159、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160、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登高器材、起吊设备等。 161、需要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162、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必须设置排水沟。
163、三不伤害活动指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64、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65、人工开挖土方时,两人的操作间距应保持1米。
166、基坑开挖应严格按方案执行,宜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
167、施工期间,各施工单位不可安排员工疲劳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68、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或固定式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69、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立柱支撑时,立柱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170、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71、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72、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7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174、模板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17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保险,支付保险费。 176、高处作业不准向下或往上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77、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扣在水平杆上,并处于锁住状态。 178、乙炔瓶在储存或使用时不可以横躺卧放放置。
179、多塔作业时,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1.5m。
180、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81、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182、作业层应在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183、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18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185、施工机械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制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86、企业必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7、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
188、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189、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190、建立本质性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91、在临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远。
192、挖掘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19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94、冷拉钢筋运行方向的端头应设防护装置,防止在钢筋拉断或夹具失灵时钢筋弹出伤人。
195、脚手架的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应设防滑条,其间距为250~300mm。
196、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197、冬季“五防”包括防滑、防冻、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
198、电焊时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结构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地线使用。
199、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安全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201、作业层的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应按规范要求正确设置。 202、纵向水平杆杆件若采用对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203、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204、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05、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安全作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几部分组成。 206、木工机械应安装按钮开关。
207、满堂式脚手架架体周圈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及专用斜杆。 208、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20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拒绝冒险作业。 2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211、作业层铺设脚手板的部位应增加设置小横杆。
2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13、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214、碗扣式脚手架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距地高度应小于350mm。
215、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21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17、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218、起重力矩限制器主要作用防止塔机超载。
219、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220、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
221、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22、适用于扑救易燃气体﹑液体和电器设备火灾的是BC类干粉灭火剂。 223、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224、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25、工程施工现场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 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 屋面周边。
226、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27、搭设脚手架立杆时,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28、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
229、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核心是提高安全生产行为监察质量。 230、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3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潜水泵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33、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234、脚手架上的剪刀撑作用防止纵向横向变形,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 235、安全检查的目的主要是防止事故发生,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236、对外电线路防护的基本措施是保证安全操作距离,搭设安全防护设施。 237、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1.5‰。
23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应在两端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239、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240、安全检查应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241、纵向水平杆杆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0mm。
242、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有防护措施。 243、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得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244、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承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
245、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46、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路面、裸露地面及存放的土方等,应采取合理、严密的防尘措施。
247、塔吊安装方案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编写。
248、架体搭设应有施工方案,搭设高度超过24m的架体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49、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50、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251、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和露天攀登作业。 252、现场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台帐记录和安全教育人员考核登记表。 253、施工现场动火证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254、施工单位应当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255、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256、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257、基坑施工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258、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259、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260、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261、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区域。
26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 26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64、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行程限位器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3m。 265、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266、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67、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8、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 269、高压电气装置燃烧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270、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不小于0.3m的安全距离。
271、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272、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其管理性质为严重违章。 273、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 27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
275、基坑临边防护一般采用钢管搭设两道防护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600mm,上道栏杆离地1200mm。立杆间距应不超过2000mm,立杆与基坑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7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277、垫板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
278、当使用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时,应有防止脚手板松动或脱落的措施。 279、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
280、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281、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28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高度限位开关。 283、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8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285、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配电箱,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86、脚手板铺设时严禁出现探头板,脚手板端头应用φ4mm镀锌铁丝固。
287、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是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88、当脚手板采用竹笆板时,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应满足要求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400mm。
28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90、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91、我国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9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93、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94、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必须有防雨设施。配电箱底边离地不得小于0.6m。
295、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96、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97、不懂电气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玩弄机电设备。
298、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项目部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299、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00、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措施。
二、判断题。(每题1分)
1、在生产过程中,事故仅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不包括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 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3、施工单位应当口头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不可以上下同时拆除。() 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6、高压电线路下面,可以搭设较矮的临时建筑物,但不得堆放易燃材料。() 7、电梯井内没有安全平网,可每隔两层加设一道竹胶板防护。()
8、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9、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正式作业前进行,并有书面文字材料,履行签字手续。() 10、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仅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但不包括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1、乙炔瓶在储存或使用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宜水平放置。()
12、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磨光机、震动泵等)必须具备绝缘措施完好,不需要装有合格漏电保护装置,禁止拆改电源线和插头,使用专用流动开关箱。() 13、施工单位可以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宿舍。()
14、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为3-5根,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到60°()
15、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等施工机具安装完毕后,即可投入使用。() 16、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 17、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2圈。()
18、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应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19、安全技术交底应由安全员或安全资料员对作业人员进行。() 2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经过安全员鉴定即可。() 21、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22、制定安全标识的目的是引导人们正确行走途径,提显人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正确操作方法,是对违章行为的一种警告提示。()
23、塔机可用吊钩直接挂吊物,严禁用塔机运送人员。()
24、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26、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7、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8、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2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需按“三定”措施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30、《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31、在烟火中逃生,要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呼吸道灼伤。 () 3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33、食堂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挡鼠板,挡鼠板应包白铁皮。() 34、食堂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6m的防鼠挡板,挡鼠板应包白铁皮。() 3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佩戴工作卡。()
3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37、交流电焊机除应设置一般漏电保护以外,还应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3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9、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40、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明确岗位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不预防工伤事故的。()
41、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42、我国制定安全生产法重要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劳动者的人
身安全。()
43、为了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
4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45、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在储存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6、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47、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定期培训、演练计划及定期检查制度等。() 48、连墙件应均匀布置且宜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49、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
50、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51、坠物的坠落半径大小与抛物的相对高度有关与初速度无关。() 52、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组织演练是指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所进行的实施救援。() 53、外架作业层需设l.0m高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4、施工现场装有2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高位起重机最高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55、施工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可以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6、施工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健康行为有批评、检举权和控告权力。()
57、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曝晒,不要离火源及高温区较近,距明火不应小于5米。() 58、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0mm。() 59、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60、防护栏杆搭设,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61、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仅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但不包括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62、圆盘锯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分料器、锯盘护罩、防护挡板和传动部位防护罩。() 63、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定期培训,演练计划及定期检查制度等。() 64、落地式脚手架底部铺设垫板后,不应再加钢底座。()
65、搅拌机搅拌过程不宜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在再次启动前应卸除荷载,不得带载启动。()
66、脚手架使用前必须按方案搭设,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不需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67、建筑工地噪声包括施工人员叫喊声。()
68、安全距离是指高压线放电距离之外、施工坠落半径以内。()
69、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 70、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71、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从安全通道处撤离到安全区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73、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可以兼作其他工作。()
74、搅拌机在作业期较长的地区使用时,可用支腿将机架支起后,就可使用。() 75、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的磨损、弯曲、变形、锈蚀和断丝等,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时应予报废,以免发生危险。()
76、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当混凝土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模。()
77、不得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
78、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 79、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理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80、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81、因作业需要,临时搭拆或变动安全防护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 8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宜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施上。() 83、为了美化环境和防止扬尘,施工现场暖季应当进行适当绿化。() 84、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85、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挪作他用。() 8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7、建筑施工露天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多的特点,导致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多。()
88、电焊机二次线的要求有:使用专用焊把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严禁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使用。()
89、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0、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对人的安全管理和对环境的安全管理两个主要方面。()
91、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92、在基坑作业时。作业人员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支撑上下。()
93、在工期紧的情况下,非电工人员也可以接线。()
94、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9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后即可投入使用。 () 96、高空焊接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97、高处作业允许从上往下抛掷任何物料、工具和施工垃圾等。() 98、吊钩由于长期使用产生剥裂,必须对其焊接修补后方可继续使用。() 99、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0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三.简答题(每题5分)
1、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1)高处坠落;(2)触电事故;(3)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发生塔机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答:1、无证操作;2、超负荷运行;3、指挥信号错误,造成误操作;4、歪拉斜吊;5、安全装置失灵;6、轨道与附着装置安装不合要求:7、不履行保养检修制度,故障未及时排除;8、对气候变化估计不足,特别是夜间无人工作时遇有大风,夹轨钳夹持不住。
3、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什么叫职业危害?
答:职业危害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大体分为四类:
1.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 2.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
3.生物性有害因素,包括生物源性应变源、细菌、病毒等。
4.不良生理心理性因素,包括人体工程问题、工作过度紧张、职业性心理紧张等。
5、焊接作业要防止哪些事故隐患?
答:(1)防止电弧光辐射对人体的危害:(2)防止金属飞溅,焊条头造成的灼伤和火灾;(3)防止有害气体、粉尘中毒,重视除尘和通风;(4)防止焊接承压容器而引起的爆炸;(5)防止高空坠落,要有安全措施;(6)防止触电事故,做好绝缘防护。
6、针对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应按哪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答:针对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应按“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实施人”、“定整改完成时间”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7、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多少时应报废?
答:超过原高度的10%应报废。
8、建筑施工中的三宝、四口是什么?
答: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9、操作木工机械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木工机械必须专人管理;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操作时不准拆卸;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清理和调整;4、加工旧木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清除干净;5、每日工作完毕,必须活完场清,拉间断电,锁好电闸箱;6、严禁使用多功能电锯、电刨、电钻合一的 木工机械。
10、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有哪些?
答:(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答: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
12、什么是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答:(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13、对工地各工种工人有何安全要求?
答:操作工人应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14、施工现场宿舍和食堂卫生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5、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基坑开挖放坡不够;(2)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造成滑坡;(3)施上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4)超标高开挖;(5)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6)排水措施不力。
16、使用潜水泵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使用潜水泵应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且做好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17、建筑施工中的五临边指哪些?
答:“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
18、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9、什么叫高处作业?
答: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0、佩戴安全帽有哪些要求?
答:1、安全帽在佩戴前,应调整好松紧大小,以帽子不能在头部自由活动,自身又未感觉不适为宜。
2、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必须与帽壳连接良好,同时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该间隙一般为2-4cm(视材质情况),当有物体坠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3、必须栓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或二次击打时,不至于脱落。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四、问答题:(每题8分)
1、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架应检查哪些内容?
答:(1)立柱底部基土应回填夯实。(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5)撑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2、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有哪些要求?
答:工场地要做到硬地坪或硬化处理;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排水沟槽畅通。做到二级沉淀排放;空余处种栽缘化,美化施工环境;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要设固定的吸烟室;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3、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6)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4、施工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
(2)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 (3)对作业人员做好|考试大|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5、洞口作业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1)凡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2)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3)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安全网。 (4)施工现场的通道口上部搭设安全防护棚。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哪些地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答: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使用气瓶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禁止敲击、碰撞,以免损伤和损坏气瓶;
(2)冬天瓶阀冻结时,宜用热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冻,不准用明火烘烤,以免气瓶材质的机械特性变坏和气瓶内压增高;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战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夏季要防止阳光曝晒;
(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余压宜留o.49MPa(5Kgf/cm2)左右,其他气体气瓶的余压可低些;
(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以免失电时气瓶从高空坠落而致气瓶损坏和爆炸; (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8、起重机械的主要安全装置有哪些?
答:主要有:塔机: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行走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防钢丝绳跳槽装置;施工升降机:安全器、限位开关、防松绳开关及门联锁装置等安全保险装置。
9、起重吊装重物有何要求?
答: 1)、司机、指挥、司索应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2)、起重吊点的确定应符合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应符合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起重吊装作业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每天(班)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4)、不得起吊重量不明重物或超载。不得在不安全的状态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5)、起重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10、吊装过程中应如何指挥?
答:(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问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11、操作混凝土振捣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电源线必须是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心软电缆;(2)绝缘良好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3)电源处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4)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5)操作者应穿胶底鞋(靴),戴绝缘手套;(6)振捣器需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
12、起重作业时应如何保护现场人员?
答:(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发生落物伤人事故。 (3)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在卷扬机和定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13、安全技术交底顺序有哪些?
答:生产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建设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14、什么叫“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答: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逐级形成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是指: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装漏电保护 。
15、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员进行作业; (2)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3)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装、拆人员持证上岗,并派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6、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5)每旬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6)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17、工地应如何防止施工扰民?
答: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如施工场所搞好围档封闭,无粉尘污染;夜间禁止不必要的施工造成噪音干扰周围居民,除连续性施工,如浇捣混凝土,但也要申请批准,一般施工不超过22小时;周边道路要设防护措施,保持道路畅通。
18、安全策划目的和作用?
答:安全策划目的
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包括: 系统地从计划、设计、制造、运行、贮运和维修等全过程进行控制。 2)建立使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
3)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 安全策划作用
1)可以使系统有效地减少事故和职业危害。 2)可以系统地进行安全管理。
3)可以用最少投资达到最佳安全效果。
4)可以促进各项安全标准制定和可靠性数据积累。
1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负有哪些安全责任?
答: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0、什么是“十不吊”原则?
答: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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