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树立各级管理层均对安全负责的建龙安全文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规程制度的完善、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细 则
第一条.安全检查基本内容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3.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穿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查厂纪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5.查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6.查隐患整改情况。
7.查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8.查设备、环境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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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控 文 件 ZD/ANQUAN01 第二条.安全检查形式
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号:ZD/2012-03-28 第 2 页 共2 页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2.季节性检查由各车间、科室的主管领导,根据气候特点车间组织、本科室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3.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三条.整改
1.对综合检查所查处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现场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记录要分别签字、汇总并存档
附 则
1. 本制度由生产处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 本制度由生产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施行后,原安全检查内容即行废止 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德阳致达行政部
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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