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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区方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化龙桥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区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塑造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城市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渝中区委、区府关于《渝中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为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创卫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争创国家卫生城区是构建和谐渝中的必然选择,是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机载体,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必将进一步加快和谐渝中的建设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召开的创卫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按照“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全民参与、分级负责、分段实施、强化督查为手段,进一步推动渝中爱国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十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市区除四害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有三项达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力争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街道所有创卫指标,建立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在2013年前通过国家爱卫会的检查验收。 四、创建国家卫生区需要抓好的十项工作: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2、健康教育 3、市容环境卫生 4、环境保护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6、食品卫生 7、传染病防治

8、除四害工作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10、群众参与程度和测验 五、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领导,确保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和任务,经研究成立化龙桥事处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应江 化龙桥街道党工委

韩 红 化龙桥事处主任 副组长: 孟 茂 化龙桥街道党工委副

周 平 化龙桥事处副主任 何 平 化龙桥事处副主任 叶 进 化龙桥事处副主任 饶光伟 化龙桥街道工委副主任

成 员: 张 维 化龙桥事处党办纪工委副 王 鹏 化龙桥事处城建科科长 李 波 化龙桥事处城建科副科长

周汪国 化龙桥事处综合行执法大队长 许宗华 化龙桥事处行办主任 胡 军 化龙桥事处综治办主任 樊攀荣 化龙桥事处社建科科长

陈 英 化龙桥事处服务经济发展科科长

李 红 化龙桥街道李子坝社区主任 王 燕 化龙桥街道社区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由何平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包括:相关主要社会单位、辖区物管公司负责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创卫”工作督查办公室。

六、十大创卫攻坚战 (一)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包括:

1、落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八进”活动相关工作,完成居民区综合整治和居民楼垃圾通道封闭项目;

2、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和户外广告、整治店招店牌和占道摊点的力度,清楚卫生死角,改善环境卫生;

3、加强环卫设施、公厕规划设置,提档升级灯饰工程; 4、全面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网络化,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 5、治理“十乱”行为:社区清扫区域内和单位楼院乱搭建、乱停放、乱堆乱码、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治理区界结合部市容环境:做好清扫保洁,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占道经营,规范结合部废品收购场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 聘请专业人员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成率。

2、组织辖区内的医院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服务。

3、做好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至少一次。

4、以医院、学校、机关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控烟活动。 (三)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市和渝中区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落实辖区内门店、单位卫生责任制。

2、区域清扫率100%,公共场所和主要干道全天保洁。辖区环境整洁,乱搭建、乱张贴、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3、公厕设置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便器无积粪积垢、无蝇蛆,基本无臭;粪池盖密封、无溢粪;辖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4、建筑工地设有护栏,文明施工,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地无垃圾、粪便积存,排水畅通,无蚊、蝇孳生。

5、农贸市场划行归市,高台摆卖,秩序良好,有专人管理保洁,地面无垃圾、污水积存,货台清洁,沟渠畅通,卫生设施完备,除四害措施落实。

6、辖区无违章饲养和放养家禽。

7、道路整齐,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绿化设施完好,花、草树木生长良好,花基、花坛、绿地无垃圾、杂物和残枝败叶。

(四)卫生基础设施

1、辖区道路(含人行道)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路面完好、平整。

2、下水道密闭畅通,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地下供电、通讯缆沟密闭,无“四害”孳生。

3、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备。 4、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都有垃圾桶。 (五)公共场所

1、各类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 2、“五小店”专项整治:辖区范围所有小餐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旅社、小副食店和小摊点证照核发审查,督促“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场内场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设施规范,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餐饮店和理发店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等。 3、菜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场内防蝇、防鼠设施达标;摊位设施规范,环境卫生的督促和检查;环卫设施建设;公厕修建、管理;活禽宰杀区冲洗设施配备,上下水通畅;熟食经营摊位“三防”设施完善;菜市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摊位清理和规范等。

(六)食品卫生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占道经营和摆放物料,内外环境清洁;有装盛污物的带盖容器,垃圾及时清运;排水设施完整,污水经隔渣后排入密封式下水道,不污染环境,除四害防治措施落实。

2、有健全的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具容器清洁,餐饮具消毒措施落实,保管完善;食品新鲜,直接入口食品采用工具售货,个人卫生良好;不出售无标识和过期、变质食品。

(七)传染病防治

1、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医疗单位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5%。

2、医院设有肠道门诊,传染病的隔离、消毒措施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

3、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预防接种符合规范要求。

(八)除四害

1、除“四害”专项整治:社区公共外环境,各社会单位、医院、学校、经营场所,工地、绿地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上校管理机制。有除四害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明确,经费落实,科学防治,成效显著。

2、有除四害专业队伍,工作网络健全,积极推行除“四害”有偿化服务。

3、灭鼠等两项达到市级标准,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其它两害有经常性防治措施,密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防鼠、防蝇设施符合标准要求。不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杀虫药物。 4、除四害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资料齐全可靠。 (九) 城市绿化

1、 辖区范围内的绿化全覆盖,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花台、广场、公园等公共用地;开挖和已治理的高边坡、高切坡地带;沿两江滨江路以下江面一带;城区内没明确主管单位或业主的裸露地;车站、码头;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等地; 2、 查处毁绿行为;

3、 对驻区单位绿化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十)单位和居民卫生

1、爱国卫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3、室内外环境清洁,无卫生死角,绿化、美化好。

七、时间安排

1. 2012.6.25. 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向市爱卫会递交评估申请书;

2. 2012.7—12月,市爱卫会暗访和初审,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3. 2013年,国家专家组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 (一)启动阶段:

1. 2012.3--6月,整理2010年—2012年创建卫生区相关资料(图片、视频、书面材料),按专业组形成工作总结报区创卫办。

2. 2012.4.16前,将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创卫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2012.4---6月,按照《渝中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目标责任分解》和各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好创卫工作,切实推进专项行动。

2. 2012.6.25,完成申报及初审整改。

3. 2012.12.21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创卫办。 (三)长效管理阶段: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实施城市综合整治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专项行动纳入常态管理,巩固创卫成果,确保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评审。

八、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根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对创卫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对口督查、督办,各项任务指标必须在2012年6月25日前完成。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设立十个小组专职负责每项工作,

设立了一个创卫督察队,检查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对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广泛宣传,贯彻落实现有的各项城市管理法规,并随着创卫进程的不断完善,做到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资料收集整理

十大行动责任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目标任务, 总结各种检查评比和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收集相关工作的文件、计划、工作动态、信息简报、总结......等文字资料及图片资料、视频,由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整理、归档。

化龙桥街道党工委 化龙桥事处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化龙桥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科室名称 党工办 城建科 城建科 城建科 计生办 社区卫生中心 城建科 执法队 城建科 负责人 张 维 甘清尤 负责项目 创“国卫”宣传、问卷调查、上报信息简报,提高群众参与率与知晓率。 李 波1. 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管理 甘清尤 李 波甘清尤 全为民 万 霞 清洁卫生 李 波刘昌珍 3. 环境卫生: 周汪国 市容秩序 2.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王 鹏4. 环境保护 谢 驰 胡 军5.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 甘清尤 胡 军 6. 食品安全 李 波 李 波甘清尤 万 霞 李 波甘清尤 综治办 综治办 城建科 城建科 社区卫生中心 城建科 利铭公司 城建科 上清寺环卫所 7. 传染病防治及慢非病防控 8. 病媒生物防制 汤 喜 李 波刘昌珍 9. 社区环境卫生(街道自管区域) 吴 畏

城建科 中房物业 城建科 城建科 执法队 王 鹏 10.农贸市场(参考“国标”) 张玉华 王 鹏 11.社会单位卫生、物业小区环境卫生 李 波 周汪国 12.区界结合部环境卫生 上清寺环卫所 吴 畏 甘清尤 城建科 李子坝社区 城建科 李 红莫智琼 甘清尤 13.社区“国卫” 创建 化龙桥社区工王 燕作站 张 丽

14.配合街道创建资料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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