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2007 Vo1.2 No.3 杨宝栋:浅谈城市开发建设中湿地的保护与利用 第2卷第3期 和进步的发祥地。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逐渐 走出森林、走出草原,走向城市,但仍然继续依赖 湿地。城市湿地作为城市的重要生态资源,具有众 多服务功能:一是为城市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水 源;二是为城市提供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三是调 节区域气候,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城市环境质 量;四是为动、植物提供独特的生存栖息地,形成 物种多样性;五是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 所、科研及教育场所,等等。 2城市化发展对湿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 长期以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快速发 展,人口和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 加剧,大量改变湿地功能、用途和盲目不合理的开 发利用,致使湿地大面积持续减少,功能萎缩,水 资源枯竭,调节气候功能下降,不仅直接影响到我 国水资源供给安全,降低江河沿岸蓄洪防洪能力, 水涝灾害发生的风险增加,而且破坏了野生动、植 物的栖息地,使许多物种陷于濒危境地。 据有关数字显示,20世纪初至今,城市人口增 长了近10倍,城市人口比例从14%增到50%。快 速城市化不仅使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情况 加剧,也导致了城市湿地功能的丧失。美国农业部 门的研究表明,城市化进程都涉及侵占湿地问题, 美国已丧失了58%的湿地。近年来,虽然在社会舆 论上对保护湿地有所加强,各级政府也采取了一些 保护措施,破坏湿地的情况有一定收敛,但湿地资 源的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湿地受破坏的状况目前 仍在继续加重。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1)环保意识不强,对湿地保护重视不够 主要是有些地方政府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 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 部与全局的关系。过于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 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只顾当 前,不计长远,考虑局部利益多,考虑全局和整体 利益少。 (2)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有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盲目求大、求快,追 求立竿见影的效果,高速公路、城市建筑等基础设 施的扩建,改变了城市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城市湿 地水文和生物学特征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城市湿 地被分割成了面积较小、分布不均匀、孤岛式的生 态斑块,湿地受污染情况愈来愈严重,降低了湿地 的生态及社会服务功能。也有的地方在湿地规划中 盲目引进一些异地物种,引起外来物种对湿地生态 的入侵,降低了本地物种的存活机率,增加了城市 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难度。 (3)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 前列。但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产业水平总体 上比较低,能源资源消耗比较高,在加快发展的过 程中付出了比较大的环境代价。长期以来经济增长 方式粗放,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特别是一些 地方上了不少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 皮革等项目,加剧了环境污染。湿地首当其冲地受 到了影响。 (4)环境保护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近些年来,我们重视环境法制建设,加强了环 境管理。但至今还缺乏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 同时,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 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 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地方不执行环 境标准,违法违规批准上了一些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建设项目。 3采取切实措施,有效保护与利用城市 湿地 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以及建设资源节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7 2007 第2卷第3期 理论探讨 Vo1.2 No.3 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 护。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这 个阶段往往也是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时期。在加快 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湿地景观规划 设计,以本地乡土物种为主进行湿地恢复,建立持 续的城市湿地恢复监控机制,减少人为干扰,建立 相应的政策指导,对城市湿地进行有效保护与利 用。 ’ 3.1强化环保意识,增强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湿地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急功近 利,对湿地资源过度利用的后果。因此,全社会都 要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想,及早转变重利 用轻保护的思想,保护与利用并重,在湿地保护与 湿地利用发生冲突时,坚持保护为先的原则。首先, 各级政府要建立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并 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 考核。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要加快实现三个转 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 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 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 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干经济发展转变为环 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 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 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 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同时,要加强教育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湿 地保护。目前我国公民参与湿地保护的能力不高, 缺乏提出意见和做出决策的知识背景,因此现阶段 公众的湿地教育很重要,需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知识 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能够掌握湿 地常识,了解进行湿地保护的意义,以及自己在湿 地保护方面拥有的权利义务和应该采取的行为。可 以通过在湿地保护区建立湿地教育基地,在学校建 立湿地生态教育网络,培训生态教育师资,进行全 面的生态教育,向公众和基层政府宣传湿地保护与 可持续利用的理念、知识和技术。 3.2科学地搞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湿地的保护及利用,需要采取前瞻性的规 划理念及科学的规划措施。2005年8月国务院批准 了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 (2005~2010年), 提出了N2wo年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 理等措施,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 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 系。为此,必须搞好四大工程建设,即湿地保护工 程建设、恢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利用工程建设和管 理能力工程建设,让湿地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要切实实现城市建设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把湿 地保护放在经济-社会一环境这个大系统中考虑,采 用“资源一生产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以尽 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 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要依据国家《城 市蓝线管理办法 搞好城市蓝线规划编制,依法为 湿地划定保护线。 3.3科学地搞好湿地景观设计 维护湿地生态安全是城市湿地治理和保护的重 要措施。作为市民重要的娱乐休闲场所,在恢复及 重建湿地生态环境时,应通过科学的设计,提高湿 地环境的安全性,保证公众安全。人类、自然灾害 (洪水、干旱等)引起的干扰,都影响着城市湿地的 生态安全。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和生态 安全格局理论,分析干扰类型、作用机制和扩张路 线,并通过科学的景观规划和设计,控制干扰的发 生及扩散,达到保护城市湿地的目的。合理设计湿 地坡面,通过结合区域土壤、植被等自然特征和城 市文化特点,设计出安全系数较高的湿地坡面。控 制湿地传染病源害虫。针对不同蚊虫的生活特性及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7 2007 V01.2 No.3 杨宝栋:浅谈城市开发建设中湿地的保护与利用 第2卷第3期 传播病菌能力,进行合理的湿地治理。要特别注意, 在建立及恢复城市湿地时应坚持以本地乡土物种为 主的原则。乡土物种是通过多年的物种选择证明适 宜生长于本地的物种。在恢复及建立湿地植被时, 利用本地物种不仅加大了实际工作的可行性,也可 节约自然资源及社会资源。而盲目引进外来物种, 则易给当地湿地原有生物带来不利影响。生物入侵 的生态代价是造成本地物种多样性不可弥补的消失 以及物种的绝灭,经济代价是农林渔牧业产量、质 量的惨重损失与高额防治费用的耗费。这样的教训 已经很多,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若确需引入外来 物种时,须分析物种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相应的 利益与风险评估,建立严格的科学监管体制及全面 的检疫体系。总之,在城市湿地治理中,要利用景 观生态学、保护生物学、景观规划学、生态安全格 局等相关原理,以专业研究人员为主,进行科学、合 理的规划和设计,提高湿地安全(包括公众安全和湿 地生态安全),达到湿地可持续利用目标。 3.4切实加强湿地的监测评估 在湿地生态环境退化和丧失较为严重的区域, 可通过恢复和重建湿地生态环境来维持其特有功 能。要完全恢复功能健全的湿地一般需要经过10 年~15年,而且湿地系统各项功能的发育速度有所 不同。如在湿地重建过程中,水文功能恢复得比较 快,营养物质也可经过一段时间积累而成,但要发 育成支持多种野生动物的湿地环境则需要多年的时 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和功能 评价体系,以对城市湿地进行持续的监测和调控。 要建立完善的城市湿地监测体系,全面掌握湿地的 动态变化情况,为湿地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 及时完备准确的参考资料。要充分利用“3s”技术 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湿地网络数据库。建立 基于生态结构、功能和社会经济的预测模型和指标 模型,通过模型来进行湿地的管护,科学指导湿地 的持续开发利用,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 展。 3.5加强湿地保护的法制建设 国家湿地保护政策对城市湿地治理起着重要作 用。前瞻性的、科学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指导 方针,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居住 环境,而且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城 市湿地生态系统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具有 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历史文化价值。滞后的湿 地恢复计划难以弥补由于自然湿地丧失所损失的湿 地功能。所以,国家政府决策部门应加大湿地研究 的力度,建立系统的湿地研究信息库,依据不同的 城市湿地功能特征,确定不同的治理目标和措施, 建立健全城市湿地保护法律体系,从而达到保护城 市湿地的目的。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来看,已有多部法律法 规涉及到与湿地有关的资源问题,比如 环境保护 法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野生动物保护法 、《森 林法 、 水污染防治法 、 渔业法 、 陆生野生动 物保护实施条例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自然保护区条例 等等。但这些法律存在着概念不 统一、具体规定不协调、湿地保护区土地权属未理 顺等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法,确定 湿地土地所有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湿地生态补 偿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等,将城市湿地纳入法律 保护之中。同时,要将“公众参与”入法,推动公 众参与湿地保护,进而形成全社会重视并积极参与 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面对阔步前进的城市化进程,我们一定要增强 忧患意识,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 责的精神,切实搞好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整个社会走上生 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7 2007 第2卷第3期 理论探讨 V01.2 No.3 tland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in urban Development ■J J J● and 0nStrUCtl0n YANG Baodon ̄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stitute,Ocean University ofChina,Shandong 266300) Abstract:The wetland iS a valuable resource for mankind’S surviva1.and iS of important ecological and social values.However,during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irrational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 tion have resulted in massive destruction of wetlands and degradation of their functions.Therefore。 we must implement the scientiif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effec— tive protection and use of urban wetlands.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the whole society,to enhanc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miss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wetlands,to improve in a scientific way urban land—use planning and urban wetland landscape designing,to conscientiously enhance urban wetland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as well as the legislation consturction on wetland protection,thereby promoting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 opment in an all—round,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mode. Key words:urban development;wetland conservation;environmental awareness;scientiifc planning; legislation consturction on wet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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