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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小学教师拒绝校外培训机构
兼职补课行为公开承诺书
教师是教育之本,师德是教师之本。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本人公开承诺如下:
1.不加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补课行为或担任任何职务;
2.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住所或购买、租用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
承诺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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