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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柳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

问题和对策

柳州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谭 磊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农民的新期盼而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镇居保”)的统称。自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新农保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积极响应,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推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国务院又相续启动了第二、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并于2011年7月开始启动城镇居保的试点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12年末,将从制度上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从而实现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向“社会养老”的根本转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且是一项新制度、新工作,因此在制度实施和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市的工作情况。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1、参保范围:凡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标准为每年每人100元,让收入较低的居民也有能力缴费参保;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考虑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普遍高于农村居民,为体现多缴多得,因此规定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从100元至1000元设10档,新农保为100元至500元设5档;统一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可以不分城乡,由参保人在多档中选择,有利于适应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需求;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这为各地因地制宜留出了空间。

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对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中央财政按此标准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一半。

3、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实账管理。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

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4、养老金待遇及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乡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二)、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1月,柳江县做为第一批试点县正式启动新农保工作,2010年12月,鹿寨县和融水县做为新农保第二批试点县也正式启动,第三批试点县柳城县、融安县、三江县也于2011年9月相继启动新农保工作,与此同时,城镇居保试点工作也在以上六县同时启动,至此,我市所辖六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目前,我市所辖六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09.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达到领取养老待遇的人数为27.3万人。目前,第一、二批试点县的参保缴费率已达8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达100%。柳州市六城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将于2012年启动,届时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阳光”将普照

柳州市全体居民。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网络系统不顺畅,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必须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才能实现高效、精确的管理,目前我市各县的网络系统已基本构建完毕,但由于没有实现专线连接,没有使用专用网络,而是使用铁通、广电运营商的网络系统,因此造成网络传输不稳定,网速太慢、网络维护困难、服务器载荷能力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无法给参保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此外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不全,有些功能模块与业务工作脱节,人机系统操作环节复杂,缺少人性化设计,查询统计功能不够强大,没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而且目前只开发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开发财务管理系统和银行端数据管理系统,造成财务对帐困难,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只能实行手工核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人力进行业务、财务与银行之间的数据核对,效率低下不说还经常出现数据不准确、出错的情况,严重制约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2、参保信息无法及时录入,参保档案管理还不规范。目前,各乡镇将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后录入电子表格然后传递到各县经办机构进行复审后再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各县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录入的人员只有三、五个人,却要完成全县十五万人左右的参保信息复核录入工作,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成参保信息无法及时录入数据库,影响养老待遇发放和数据查询统计工作。此外,各县级经办机构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全县的参保档案和材料都集中到县级经办机构存放,有的县因没有经费购臵档案设备,各种参保档案和材料只能堆放在办公场

地,造成安全隐患和风险,而且由于档案材料数量巨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整理装订,无法及时归档入柜,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

3、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县在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时,都十分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受文化素质不高,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等因素影响,在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讲解时还不够生动具体、不够到位,影响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此外,一些群众受现实主义思想的影响,比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对社保政策不够关注或尚存疑虑。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持怀疑态度。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养老问题高自己还很遥远,对参保关心程度低,存在观望心理。富裕农民认为自己有经济实力,养老无忧,不愿参保,一些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本身认识不够,认为养老保险作用不大,甚至还有人认为是地方政府的乱集资、乱摊派,认为是部分干部的个人行为。因此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和积极性。

4、外出务工人员情况无法掌握,参保缴费难度较大。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中青年农民纷纷外出务工或经商,有的甚至全家都外出务工或长期在外,村委干部或村民小组长对这类人群的情况也不清楚,对他们的工作情况或参保情况无法准确掌握,也联系不到人,因此无法动员他们参保缴费,影响参保缴费任务的完成。 5、经办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不相匹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有序管理必须依托高效、完善的经办管理服务平台,但目前县、乡两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

后,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县级经办机构没有独立设臵,县、乡两级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不足,人员配臵不到位,且临时聘用人员多、业务不熟悉,有的还存在工作不安心和流动性大的现象。二是办公设备不足。虽然自治区给县、乡两级经办机构配发了电脑和打印设备,但没有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在进村入户进行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时无法帮助群众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等参保材料,群众要花钱到外面去复印材料上交,群众感觉不太方便。三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虽然各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投入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受县级财力的影响,只是解决了启动经费和奖励经费,对经办机构办公条件、办公设备和业务经费等方面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推进困难,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村委(社区)无专职协管员,不便于开展工作。目前经办工作平台只延伸到乡镇一级,村委(社区)一级的宣传发动、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都是由村委(社区)的干部落实,没有设臵社保协管员进行专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因此存在数据统计不准确,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生存验证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不充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不到位,有的县级公安部门无法提供户籍资料进行比对或提供的户籍资料不完整影响参保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公安部门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上配合力度够,一些特殊人群未能提供上门服务,影响养老待遇的发放。二是与财政部门沟通不够,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划拨,但在工作中由于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沟通不够密切,存在着财政补贴资金不及时划拨到财政专户、地方财政的配套补贴资金不及时到位等问题。三是金融部门提供的服务不到位。金融部门负责缴费资金

的收缴和养老待遇的放发,但由于受金融机构的网点不足、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因素影响,还不能提供全面、优质、快捷的服务,从而影响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使广大农民从不认识到积极参与,需要做大量反复、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民生工程,必须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必须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又起一程,继续抓好抓实,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散、工作不停、劲头不减。主要是继续强化和改进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全面、更清楚地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使群众由“要我参保”变为“我要参保”。必须坚持群众自愿,不能强迫命令,要面对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工作全覆盖,让每个城乡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2、抓紧相关制度的衔接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当前,各级各部门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交叉叠加现象在所难免,因此,要组织力量抓紧研究新老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换问题,抓紧研究涉及养老的制度、政策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整合问题,真正实现得民惠民的最大化。尽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已经初步确立,但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还需要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政策,要正确处理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扶贫助残等政策的衔接,在具体政策规定尚未出台之前,绝不能随意将这些优惠政策简单地冲销,影响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3、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升级服务器,加大网络硬件投入,确保网络系统通畅和快速。还要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拓展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应用,实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需要,落实机构编制、人员设臵、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配臵,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平台建设,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深入发展。三是加强各级经办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经办人员对政策能理解透彻,对群众能解释清楚,对经办环节熟练掌握,进一步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录入和材料归档工作。由于参保材料数量巨大,信息录入流程繁琐、工作量大,信息录入和建档管理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人社局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加强经办队伍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达到“缴费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工作要求。

4、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要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优势,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上提供便民服务,在户籍信息方面给予数据支持。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划拨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和落实缴费补贴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与金融部门要加强协调,在增设服务网点、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方面争取金融机构的配合与支持,方便群众办事。此外还要加强与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各部门各司其

责,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把工作做好,把工作做得扎实。

5、切实做好新农保基金的管理监督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城乡居民的“养命钱”,又是高压线,必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的缴费后,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要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基金稽核制度,经办机构、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协调,强化监管,一定要确保基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让人民群众放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虽然任务艰巨,工作繁重,但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虽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办能力建设,这项惠及亿万群众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必将取得圆满成功,从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的终极目标。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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