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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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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xxxx年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参考服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继续对各县区场、市直和中央、省在本市单位实行信息工作目标管理。信息采用具体考评记分办法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每条记10分;

2、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政务要情》和《xx快讯》采用每条记5分;

3、省政府网络信息采用每条记3分

4、《xx快讯》(上报省厅信息)采用每条记2分;

5、《专报信息》采用每条记10分;

6、《快讯》(原件呈阅)采用每条记1分;

7、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酌情加分;

8、特别优秀的信息酌情加分

9、按省政府办公厅规定配备专人专机并正常运作的县区年终加20分,明确信息联络员且正常报送信息的市直及中央、省在本市单位年终加10分;

10、按规定派人员到省政府办公厅跟班培训的县区每次加50分,到市办跟班培训的每次加30分。

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按上述记分标准统计,每季通报一次。考核时间从每年1月到12月底。信息工作年度先进单位为完成目标管理任务的前20名。先进个人从先进单位中产生,县区先进单位各推荐2名,省直、中央在永单位各推荐1名。达到先进分值但全年出现2次以上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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