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考察作业细则
一、目的
指导和规范供应商考察的作业程序和实施成果深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类别的供应商考察工作。
三、工作程序与方式
3.1 网上注册:
3.1.1 对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采购负责人或采购经理应指导其在星豫资本采招中完成注册。同时,成本管理部应要求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等所有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必要时应产看原件。资质审核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考察等方式进行。
3.1.2 对于已有合作的供应商,采购负责人或采购经理负责指导其在完成信息修改。
3.2 供应商考察的组织安排:
3.2.1 供应商考察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预审考察与工程采购阶段的入围考察两种;
3.2.1.1
在资质预审阶段,采购负责人或采购经理应组织工程部、设计人员对供应商
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评分表。
3.2.1.2
对于工程采购阶段的供应商考察工作,原则上需要招标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
二以上的人员同行,个别招标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安排无法成行的,可以委托本部门内相同专业的人员前往。所有考察人员亦须分别出具的考察综合评述;
3.2.2 采购需求负责人或采购经理应将拟考察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以及供应商考察的基本时间和行程安排,提前通知所有需参加供应商考察工作的人员;
3.2.3 供应商考察的组织者可以参照星豫总部统一发布的《供应商考察报告》格式和内容,针对拟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修改后,在考察出发前统一发给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
3.3 供应商考察的内容和深度:
3.3.1 考察内容至少应包括:
3.3.1.1 考察供应商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议至少考察2个项目,包括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在建项目;对于材料设备供货商,应重点了解材料设备在当前类似工程的使用状况、售后服务情况等。
3.3.1.2 生产和研发基地考察:应重点考察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材料检测试验室、研发中心等,如有必要,可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抽样后,送专业检查机构核验各项技术指标;
3.3.2 供应商考察的要点主要包括:
3.3.2.1 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历史、财务状况、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生产与研发力量、产品后续研发能力、工程案例及其分布情况、近三年经营状况、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合作情况等。
3.3.2.2 生产能力:产品丰富程度与先进性、生产线的系统性和先进性、原材料产地与品牌、生产管理的科学性、生产效率与能力、质量管理与检测手段、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仓储管理、试验室等。
3.3.2.3 供货能力:企业在集团所属项目所在地区的物流系统配置情况,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区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及分销商等的分布情况,运输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等。
3.3.2.4 服务能力:企业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的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下的工程问题处理能力,现场管理能力,和业主、第三方等在施工现场的配合能力与相关管理制度,企业对其上游供应链和下游企业的控制管理能力,对复地拟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及相关的专门服务措施等。
3.3.2.5 综合管理:企业管理与管理体系,厂区和办公区的整洁有序性,管理层、员工的素质和精神面貌,业务管理流程,总公司与分公司、办事处及分销商等之间的管理方式等。
3.4 供应商考察的成果
3.4.1 根据考察情况,所有考察人员均应在考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供应商考察综合评述》;
3.4.2 采购负责人或采购经理将考察人员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在考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供应商考察报告》,作为资质评估或入围单位审批的附件,在线完成相关审批,审批通过后,原状态为“待入库”的供应商变为“可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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