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机械工程电动工具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资格标准
掌握电动工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标准和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电动工具设计、生产工艺和管理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较显著。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二、适用范围、对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动工具专业(含设计、制造、主要部件等)的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与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管理、产品营销和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如因违纪行为受处分者,延迟1—2年申报;如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延迟3年以上申报。
2.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台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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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业绩突出的;
(3)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4)获得2项以上专利的人员;
(5)制定行业标准或3个以上企业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6)市(含)以上知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主要设计(完成)人员;
(7)获得过市级以上电动工具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产品奖或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
(8)符合申报条件第1、2条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如因非个人原因,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不满4年或无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经考核确认,也可申报。
四、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电动工具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加以应用,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技术规范和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行业)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能较好地完成产品设计、生产和制造等工作任务,产品形成批量生产,具有一定的实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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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能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达到本行业较先进的水平,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3.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在新产品(项目)开发、生产制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业绩达到本本行业较高水平,在企业的发展、技术进步和创名牌产品、商标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能独立完成较复杂产品的设计、制造,形成批量生产,获得过专利或相关奖励(荣誉),业绩较显著。
4.论文要求:
具有一定的归纳总结能力,在取得助理级职称以后(或近5年内)出版或撰写过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出版过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
(2)撰写过企业标准、专业技术手册、本专业培训教材,并在待业或企业内使用,取得较好的效果;
(3)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本行业内技术交流会议上提供交流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有实用价值的论文;
(4)为解决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过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专题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5.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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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专业技术工作所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本条件由南通市职称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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