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教师的考核每周不少于1次,若发现室内卫生不清洁一次扣1分,学生被褥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学生物品每丢失一件次扣1分,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一次扣3分(两人值班必须是两人同时在,若承担由1人值班的加倍扣分)。学生只要一放学,就归生活教师来管理,晚自习期间,若发现不遵守纪律的住校生,每人次扣值班生活教师的0.5分。
2、生活教师除管好分管的学生宿舍外,还要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晚自习(学生餐厅,每晚两节课,教师必须在指定的自习地点,尽职尽责地值班),若查出一次不在岗扣两分,最后累计扣分。晚自习后学生按作息时间表按时就寝,若发现一名学生在宿舍外玩,扣值班生活教师0.5分。若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不熄灯,大声喧哗,每次扣生活教师0.5分。
3、学生宿舍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的评比,评比结果与下周一大会通报,评比结果得第一者每次加2分。
4、生活教师在值班期间,校领导若查到(发现)住校生在校内外乱完、乱跑、大声喧哗等不良现象,视期情节扣该值班教师每人次0.5分。
5、生活教师所分管的宿舍,在抽查中,若发现被褥不整洁,生活用具不干净、摆放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等现象,每次扣当事人1分,若发生被褥丢失,用品、钱物等大件丢失,每人次扣3分,10元以下物品由分管教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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