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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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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宁委办发[2010]22号 【发布部门】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07 【实施日期】2010.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

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22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审核,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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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宁委〔2010〕43号),设立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职责。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教育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对学校安全、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的统筹,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五)加强对全市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教师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 2 / 3

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根据管理权限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管理权限管理市级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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