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要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3、各护理单元应有防范处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4、发生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要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护士长、科主任。由护士长当日报告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以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和方案并同报表送交护理部。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生,均需填写“压疮报告表”上报。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关节应做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安全情况进行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范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责任,给予处理。
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激励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在本月绩效考核上给予适当奖励。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并在本月绩效考核上给予适当奖励。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在本月绩效考核上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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