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简介;
(3)学生社团章程(包括:学生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指导老师及其他必要事项);
(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
(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6)其他必备材料。
(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应当含工作台帐);
(二)学期初社团联合会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5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第四章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
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社团组织结构
第三十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会员;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
(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暴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四十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满分100分。第五十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15%;
(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
(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五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
(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五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遵守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协助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委托,全权行使所具各项职权,在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副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
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现公布此条例即日起生效。
其实当团长这件事,我至今仍有些诚惶诚恐。特别是在写这份报告的时候,尤感路途遥远、责任重大。无奈我在加入唐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他爱得深沉,并且一步一步越陷越深…所以我希望也相信,我能尽最大的努力让他变得更好,让他一如既往地作为我们所有人的骄傲!
而关于怎样实现这个承诺,我有以下一些计划:
一、完善规章制度
1、迟到惩罚制度
日常代课队员迟到五分钟以上十五分钟以下罚款两元,十五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罚款五元,半小时以上罚款十元,无故旷课罚款二十,一个月累积三次以上无故旷课则取消代课资格;正式队员在平时上课时应带头准时到达,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罚款两元,半小时以上罚款五元,无故旷课罚款十元,一个月累积三次以上无故旷课则取消正式队员资格,降为预备队员;预备队员迟到半小时以上罚款两元,无故旷课罚款五元,一个月累积三次以上无故旷课则取消预备队员资格,降为学员。有特殊情况者,代课队员至少要提前一小时通知所有上课学员及队员并说明原因,队员及预备队员提前至少半小时告知当日代课队员。
开会迟到者,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下罚款五元,一小时以上罚款十元,无故缺席者罚款十五。一个月累积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会议者(无论大小会议),正式队员降为预备队员,预备队员降为学员。
制定这样的惩罚制度只是希望能够起到一个约束的作用,不管是对几个元老队员还是其他新老队员都一样,一视同仁。这样唐人街才能高效率,才能井然有序地成长,才能更好地将大家凝聚起来,共同进步。
2、开会制度
平时遵循“小事不开会大事争取不开会”原则,重要事情发短信或在群里通知大家。
但每月月底要开一次例会(月底征求大家意见,尽量选择大家都能到场的一个时间段开会)。
例会内容:总结本月,给优秀舞队、队员颁发奖金,告知下个月的安排,每队队长针对每个队当月情况做出总结并提出要求。
3、每月评选优秀舞队、队员
优秀舞队评选资格:①平时迟到队员(包括正式队员及预备队员)人数除以舞队队员(包括正式队员及预备队员)总人数【占35%】;②当月参加比赛次数【占30%】;③当月在学校各类活动中以唐人街名义表演次数【占35%】。
按每项资格的比例算出来总数最高的舞队即为当月优秀舞队,奖励舞队三十元现金,在此基础上如有分数相同的情况,由正副团长视平时各队的表现决定当月优秀舞队。
优秀队员(包括预备队员)评选资格:①当月无迟到记录;②当月练舞尤其积极勤奋;③当月进步明显。
每队每月选出一名优秀队员,由每队队长选出,并在每月例会前告知团长。预备队员被选为优秀队员可在征求全体队员意见后提前升为正式队员。
4、日常上课与每周队训
各队根据各队情况决定日常上课内容,但进度不能太慢,且至少准备一支随时可以拿出手的成品舞。
每周每队安排一天进行队训,正式和预备队员要求必须参加,学员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队训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半小时拉伸+一小时成品舞+一小时体能训练。队训的成品舞进度要快,三节课完成一个两分钟左右的成品舞,体能训练强度可循序渐进但至少要达到能够有效快速提高体能的标准。
5、队员选取制度
新招队员学员一律要求交五十元团费。新招的队员不论能力有多高、一律为预备队员,经过两个星期磨合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升为正式队员。新招队员要求有基础、学舞能力强、对舞蹈是热爱而非喜欢、在大学四年期间希望在舞蹈方面有所建树而不光是想来学舞更不能是单纯为了上台表演出风头。
另,不论是新老队员,每学期招新后都要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舞技是否有进步,不合格者降为预备队员,以鼓励队员不断努力提升自己。同时,考核完后也会有judge show,不能说当了队长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应该更严格的要求自己,给所有队员做榜样,用能力征服大家。
6、增设常务、分工明确
由于完善了很多规章制度,就需要有专门协助正副团长负责管理和监督这类日常事务的人,所以将在开会时由大家推荐一到两个人选来担任常务一职。
常务的工作内容:
1、负责记录日常上课和开会时的所有迟到人数,并收齐罚款;
2、管理罚款金,在例会上报告罚款金额。罚款不算在团费内,所有罚款金将直接作为奖金颁给优秀舞队及队员,多的保存、少的由团费补贴;
3、按优秀舞队评选资格记录并整理出每个队每月的队员迟到情况、参加比赛情况、在学校活动中表演情况。
二、增设舞种舞队
在跟元老们商量和征求大家意见之后,希望能增设waackin和lockin两个舞种和舞队。这样不仅可以丰富舞团内容、文化和元素,也可以让舞团的风格更纯正。这两个舞种可以先作为小舞种,在招新时接受报名和考队,每周一节课,暂时无队训,其他队队员学员有兴趣也可以一起上课。
三、丰富外交
1、多参加各类比赛、组织友校交流赛或参加友校舞团周年庆等
参加比赛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水平、了解其他学校水平以及我们和那些专业团队的差距,可以激励我们不断进步,也可以从比赛中学到很多平时自己关在学校里练习时所无法领会的东西。所以在优秀舞队评选中,也加入了这一项,就是为了鼓励每个队都积极参加齐舞或个人等各类比赛。
友校交流赛,可以保持我们舞团和其他友校舞团的友好关系,也可以更好的相互学习相互汲取对方做得更好的`地方。
参加友校舞团周年庆是我们每年都会有的项目,像武昌理工的FOD周年庆、武汉大学的闪灵周年庆等。参加这样的活动,不光能拓宽眼界、展示我们的实力,同时也能提升唐人街的知名度。所以一有机会就要争取去参加。
2、有选择的组织部分优秀队员参加专业团队招新
参加专业团队招新,并不是说被招进去了就不属于唐人街,两者并不冲突。同时,有能力的队员积极去参与可以达到检测自己水平的目的,也可以从专业团队中学到各方面的很多东西,包括管理制度、教学方式、训练方式、舞蹈风格甚至团队精神等。学到之后可以帮助到唐人街更好发展。所以有机会还是可以去考一下的,对于提高自身、间接让唐团进步都有很大帮助。
四、适当丰富团内活动
1、一年一次团内party
Party内容大体还是跟过去每次的party一样,每个队准备一支学员舞一支队员舞的表演,然后是嘉宾表演和battle。
但上次的party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在下面看气氛不是很嗨,battle的时候我觉得可以让所以观众都围成circle在舞台边坐着看,battle的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
2、争取多请专业大师来上大师课
大师课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以后可以用来练习的东西。可以在感觉遇到瓶颈,不知道要怎么去练舞、怎么提高的时候,安排几次各队的大师课,会对度过瓶颈期很有帮助。之前的大师课收效还不错,但基本上都只是hiphop的大师课,我以后会尽量多争取些其他舞种的大师来我们学校教学。
3、多进行小型内部比赛
poppin、breakin每三个星期进行一次battle或circle(waackin、lockin成熟后也是),Jazz、hiphop每三个星期进行一次小型个人或小团队成品舞比赛。
这个以后会再视情况而定,毕竟有时候我们光应付各种表演、比赛的排舞都有些顾不过来,所以我可能会在大家都比较空闲的时候再实现这个想法。
五、提升在学校的地位
1、适时组织快闪
不光是每学期招新时才组织快闪,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平时也可以适时组织几次快闪,像各种节日就可以跳各种主题的快闪。
2、抓住在学校展示的机会
学校活动邀请我们去表演,可以的话尽量去,这也算在优秀舞队评选资格中。可能有时候表演的场地不够好、观众不够多、会跳得很不爽,但毕竟我们是学校里的舞团,很大一方面要在学校立足,然后才能逐步走出学校向专业发展。
3、小礼堂专场。
这始终是个梦……
其实舞技上、编排上我们的确是一届比一届有进步,这个大家都有目共睹,特别是poppin队和breakin队。breakin队的队员们可能更觉得不公平的就是,明明很多高难度动作你们已经练出来了、编排上也明显有了很多创新,但老师仍嫌不够观众也不够热情。我们都有类似的感觉,这也没有办法,毕竟他们看到的,是舞台上的那几分钟,看不到我们舞台下流着汗苦练的无数个晚上,而且现在越来越多舞蹈比赛作为栏目在电视台播出,他们见到高手跳的街舞也就越来越多,于是对我们所跳出来的东西要求当然就越来越高。
但是对此,我们没有立场也没有必要去喊不公平,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是他们的,我们可以不用去那么在意。我们自己首先就应该对自己要求更严格,永远不满足,不断想办法换着法子练习,让自己越来越强,这样我们能征服的就不仅是我们学校的这些观众和老师了。
所以我依然还是保留着能够在小礼堂办专场的梦想,然后希望大家能够一起为之努力。在我觉得我们已经足够成熟的时候,我会写个从内容安排到希望邀请来观看的老师、内容尽量详细的唐人街专场策划交给郑老师,向他表达我们的心情和愿望,争取让这个专场梦想得以实现。
4、注意言行举止,树立形象
大家可能会觉得这跟跳舞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其实非常有必要。尤其是,我们跳的是街舞。不了解街舞的人,包括郑老师,可能都会觉得街舞就是个不上台面,甚至充斥着不文明、颓废、反叛等等的文化。但我们都知道,事实上并不是这样,跳街舞的人,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常人,只是比平常人多了些对生活的热爱,多了些对音乐和舞蹈的热爱,多了些按耐不住、总是精力充沛的热情。而街舞,也不仅仅是字面上的街头上跳的舞,更多的,是张扬个性、渴望自由。街舞同样也有历史、有文化、有传承、有发展。
所以为了证明这些,我们每一个属于唐人街大家庭的一员,哪怕你只是学员,不论在哪都应该注意言行举止,因为你代表的,就是唐人街的形象。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社团安排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2、必须严格遵守英语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凡是违反规定者,受到相应的惩罚;
3、凡是本社团的社员都可参加本社团组织的任何活动;
4、凡是本社团的社员经常不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直接取消英语社优秀社员资格,反之,经常参与活动者,优先考虑优秀社员的资格;
5、英语社团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凡是累计达到三次迟到者,直接取消优秀社员的资格,另外会根据不同的迟到时间给出相应的惩罚;
6、在英语社团中,凡是有严重违纪者,直接自动退出本社。
以上为英语社的管理制度,社团正常运转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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