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员()于x年6月18日从xx科技大厦到服务后,向客户收取费用255元,实际向公司提交174元,造成客户投诉,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按照《驾驶员服务手册》第五条驾驶员管理奖惩制度,实施扣除此次代驾费用,并罚款200元,以示警告,如有下次,将解除代驾合作协议。请各位代驾司机以此为戒,熟读驾驶员服务手册!
xx市汽车代驾有限公司
x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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