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处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燃气安全管理网格化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燃气安全监管网格,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关于调整鞋塘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基础上建立鞋塘办事处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市、区三级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维护鞋塘办事处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鞋塘办事处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岗位安全责任、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管理规范,构建全员管理、全程参与、全面覆盖的燃气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三、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
(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安监所、执法中队、派出所、两员两站、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教卫线、文旅线等共同参与联合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全处燃气安全领域重大问题
(二)村镇建设办负责: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燃气隐患排查;积极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管控体系;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城镇燃气行业(企业)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点辨识;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燃气设施防护,推动老旧管线检测和改造升级;配合做好违法建筑侵占燃气设施用地的整治;督促企业依法与送气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本地区送气人员信息库,规范配送服务制度;开展建筑工地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建筑工地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整治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测到位;加强对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督促企业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加强燃气灶等器具设备产品质量监管,淘汰不合格产品;指导开展农贸市场等场所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农贸市场等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四)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网点及用户安全巡查和执法处罚,配合村镇建设办对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五)派出所负责:对燃气安全整治行动中妨碍公务和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六)安监所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供应的工业场所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业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七)两员两站负责:对燃气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运输燃气的车辆。
(八)经济发展办负责:负责对燃气设施项目进行核准、备案,配合打击程序不合法的燃气设施建设活动;组织开展餐饮、商场等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商场等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九)教卫线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幼儿园等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医院等医疗场所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医院等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十)旅游线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等场所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旅游景区、农家乐等用气单位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十一)消防站负责:加大对使用城镇燃气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并指导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十二)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开展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整治,开展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排查,制定推动整治方案;排查城市规划中存在占用燃气设施用地情况;参与优化城镇燃气规划布局
(十三)各行政村落实属地、各村书记负责:对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认真开展工作,落实网格责任、开展巡查、进行规范、强化网格监管,每个网格责任人监督本网格巡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燃气安全隐患督查记录表,切实做到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二是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建立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网格化管理督查活动,形成以督查为手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安全隐患的整治。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查自纠的,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责任,明确奖惩。将网格化管理分工职责分解到每一位主体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四是注重实效,快速反应。围绕提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效能监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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