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 ,现丙方受甲方之委托向乙方支付定金,以确立甲方与乙方之买卖关系。
一、该餐具的交易总额为(大写) (¥: )元整。
二、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银行账号: )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以确立甲方与乙方之买卖关系。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再收取第三者的定金。
三、自签订本《定金合同》3日内,丙方需将约定的定金支付于乙方,使买卖交易更加安全。丙方向乙方所提供之账户转账之日视为实际支付之日。每迟延一日,。。。。。。(或者有其他的违约方式,比如解除什么的)
四、甲方应在本《买卖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剩余货款支付于乙方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没收丙方代甲方所支付之定金。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五、违约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甲方事由解除合约,已付全部定金不再退还;如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解除合约,乙方方需双倍返还甲方所付定金;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冲突视为对本合同的变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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